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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法官丁玉东: 锲而不舍践行“枫桥经验”三天化解两年多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2-09-15 | 来源:新华法律援助网 | 作者:杨斌 | 访问次数:
        新华法律援助网民权消息(杨斌 李宁 刘雪豪 文/图)9月14日上午,正在整理装订卷宗的民权县法院孙六法庭法官丁玉东意外收到了原告上海某银行和被告皇甫某的感谢短信,感谢他耐心细致的工作,三天内彻底解决了双方两年多的纠纷。
        事情的端的,起源于2018年2月的一天,被告皇甫某因工作需要,在原告上海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激活之后,一直正常使用。但到今年3月,却透支本金32188元。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拖欠未还。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该院。
        原、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立案后,承办法官丁玉东多次与被告皇甫某联系,皇甫某既不接电话,也不回复信息。无奈之下,丁玉东与原告代理律师进行联系,原告代理律师也称,两年多来某银行通过多种方式数十次与皇甫某联系,但均没有联系上,但却提供了签订合同时皇甫某确认的地址。丁玉东不敢怠慢,随即与该村支部书记取得联系,得知皇甫某离婚后,早已不再该村居住,且电话也联系不上。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送达的相关规定:被告已在合同中确认了地址,法院完全可以按照确认的地址邮寄送达,邮件被退回可以视为送达。丁玉东虽然知道采用这种方式完全可以缺席审理、判决,但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纠纷、化解矛盾,丁玉东还是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不厌其烦地与被告联系。    
        终于,皇甫某接听了电话。但一听说这个事情,被告情绪异常激动,称信用卡不是她刷的是她前夫刷的,银行应找她前夫要钱。没过多久,被告即拉黑了诉讼服务热线及承办法官所有电话。
        在电子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丁玉东给皇甫某发了短信,告知了最高法院关于当事人采取拒绝应诉、拒接电话等方式躲避、规避送达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是被告却未有任何回应。
        因疫情原因,丁玉东在无法联系、查找当事人的情况下,只好“隔空”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联系,并通过村委会一起做被告父亲的思想工作,进一步释法明理,晓明利害。  
        星光不负赶路人。几经周折,被告终于给丁玉东打来了电话,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过一次次艰难的沟通后,9月8日,丁玉东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就此案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原、被告达成了一致,并顺利签订了调解协议。被告皇甫某也信守承诺,于当日下午即将款项全部支付给原告,双方纠纷彻底了结。
        丁玉东表示:“践行枫桥经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作为一名法官,更应该从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出发,既要维护公平正义,也要结合实际,遵循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处着眼,小处落笔,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消除社会隐患。因此说,办案的过程,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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