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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基层话民生】法律援助解忧愁

发布时间:2021-07-27 | 来源: | 作者: | 访问次数:

  我叫袁某某,家住怀宁县三桥镇中联村,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条件比较拮据。由于家里上有老下有小,我只好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只有我丈夫一人在外打工,每个月除去基本生活费和必要开支,基本没有剩余。一家人虽然收入不多,日子倒也过得其乐融融。

  2020年12月的一天,一场意外打破了我们平静的生活,我公公在本村村民王某家做工时,从墙头摔落,造成脊椎受伤、脑出血,我当时感觉这真是晴天霹雳,不知如何是好。我公公受伤后的治疗费用让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在我家为老人手术费用发愁时,家中亲戚向我们伸出援手,勉强凑齐了老人的第一次手术费用,但是老人的后续治疗却是没了着落。无奈之下我只好去找雇主王某,希望他能够施以援手。但雇主王某称我公公是自己摔下来的,他没有责任,拒绝承担医疗费。后来村委干部在了解情况后,同情我们的遭遇,先后两次组织调解工作,但王某始终不愿承担责任。在两次调解无果后,村里法律援助联络员向我宣传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并引导我去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我来到三桥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详细讲述了我的家庭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我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当场予以受理,并劝我注意身体,不要担心,法律会给我一个公道。申请后第二天我就接到了承办律师的电话,律师详细地询问了我事情的经过,了解了我的心里想法。

  承办律师及时与我沟通了案件代理方案,建议先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样可以尽快的拿到钱继续治疗也能省去诉讼费用。案件进入诉前调程序后,诉调中心调解员电话联系王某前往诉调中心调解,调解时对方仍不愿赔偿,坚称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赔偿一部分医疗费用。考虑到王某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很难理解自己所要承担的责任,调解人员和承办律师通过以案释法,多次耐心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王某很快也意识到依法自己要承担雇主责任的,对于我的遭遇也很同情,表示自己愿意在法律的范围内承担自己的责任。至此,我们双方达成赔偿调解协议,我公公的后续医疗费也有了着落,心里一块大石终于落下。

  我真的很感谢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向我伸出援助之手,让我的家庭重获新生。今后我会以我的亲身经历多向身边朋友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让身边更多的人知道,让需要帮助的人及时获得帮助。(当事人口述,三桥司法所工作人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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