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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

怀宁金拱为弱势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直通车”

发布时间:2021-07-27 | 来源: | 作者: | 访问次数:

  为践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理念,怀宁县金拱司法所积极投身镇“用心学党史 真心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弱势群体特别开通“法律援助惠民直通车”,切实打通民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援助的“阳光”。

  今年年初,金拱镇辖区未成年人葛某到司法所反映其父亲与母亲于2019年9月协议离婚,其本人随父亲生活。按离婚协议内容,母亲应每月给予其500元抚养费,直至成年,但自2020年至今母亲一直未按协议给付其抚养费。父亲患有哮喘多年,无力劳作,没了母亲的抚养费,现在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所以想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母亲履行协议,按时给付抚养费。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立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县法援中心也第一时间指派律师免费代理,目前案件已办理完毕,葛某拿到了应得的抚养费。

  马某患有精神残疾一级,生活无法自理,其母亲无法忍受生活的重负,竟然于去年狠心丢下残疾孩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其母亲离家后,从未承担任何抚养义务,而马某的父亲又身患多种严重疾病,无法支撑家庭生活,一时间,全家生活举步维艰。无奈之下其父亲到司法所寻求帮助,请求马某的母亲按时给付抚养费。司法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维权,并当场帮其代写法援申请材料,目前该案件已办结。

  孙某某多年前下岗,与儿子两人相依为命,去年不慎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经怀宁县交通事故大队认定孙某某无责,对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孙某某出院后多次与对方车主协商赔偿,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协议,孙某某无奈之下到司法所请求维权。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交通事故详细情况后,引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并帮其代写法援申请材料,县法援中心已指派律师免费办理,目前案件已顺利审理完毕,孙某某也拿到了交通事故赔偿款。

  该镇辖区居民彭某某年老体弱,与妻子均依靠政府的低保维持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其妻子于今年3月份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彭某某悲痛之下多次找肇事车主协商赔偿问题,可肇事车主总是借故推迟,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协议。无奈之下,彭某某经村委会引导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当即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考虑到彭某某无书写能力,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为其代书,目前案件已由县法援中心指派律师免费办理。

  近年来,怀宁县金拱司法所坚持“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的工作原则,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为各类弱势、困难群众及时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民心”。(金拱司法所 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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